2009/12/27

子宮每年每月代謝的死生記憶:《哀豔是童年》

  跟它乾淨的、純白色系的書封不同,《哀豔是童年》是一本故事內容陰暗污濁、流濺滿是經血、羞恥和壁癌的小說集。有些情節真是離奇,但因為環境氛圍掌握得當,讓人不得不信服:那一段段鄉野奇談似的詭秘敘事,真地就是這二三十年間飄動在我們熟悉井巷之間的女人幽魂,一種逼真的現世投影。

  對肉體、情感的和慾望支配權的描寫,一直是這類以女性為主體的文學作品著力發想的點。特別的是,胡淑雯不但在〈墮胎者〉〈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刻劃女性在第二性徵之後的、社會化之後的面貌,她也寫青春期以前的童女,對世界種種怪奇現狀的好奇、天真與盲昧。不只是墮胎而已,不只是同性曖昧而已,也不只是制服戀愛而已,更不只是青春狂烈的愛與背叛與佔有而已,〈浮血貓〉還刻鏤童女因為無知而對性犯罪與身體侵犯無所畏懼的臉龐,以及孩子們因為好奇而透過模擬形成的性愛遊戲;〈界線〉〈摯敵〉〈奸細〉可以視為一組聯套故事,三篇同樣都在述說關於底層世界的人,如何透過進入學校這個小社會的過程,利用自身(女人)的優勢去進入一個有別於底層的「相對高尚」世界、去跨過「界線」,然後變得現實、變成懂得卑視自己那些還留在原來世界的街坊鄰居、乃至於自己的父親母親;〈野妓天晴〉是十四篇裡最迷離夢幻的傳奇,故事由瘋子、建築工人、對女兒抱有癡狂慾念的父親以及女同性戀者組成,編織了一幀充滿補釘與頹廢美的浮世繪;〈末花街38巷〉〈台妹的復仇〉反映了近代某個時點我們社會的胭脂巷弄一種時代面貌;〈真相一種〉是作者對上一代或上兩代女者的追想,末篇〈貞操練習〉則是她自己對於自己身為一個女者的回顧。

  整本小說集值得玩味的成份很多,在將女「性」和時代氛圍合而敘述後,故事內容可說是多樣且有說服力的。一個重點是我蠻喜歡作者的文字。胡淑雯雖然在修辭練字方面偏好轉化轉品的詩化語言,但配合上流暢的情節卻不會讓人不耐、讀起來不會有隔膜。那股穠麗感有些接近駱以軍,然而駱以軍的文字感覺之於我,有時實在是過於厚重黏稠,咀嚼費力。可能是胡淑雯作為女性的本質使然,其語句穠麗之餘仍保持一種輕盈的流動感,這跟全書字裡行間不斷出現的「腐敗」、「惡臭」之類的厚重字眼相互衝突,反而營造出一種頹廢美感。不過其實,就算不在意她經營的文字,光只讀她的故事也就已經很有意思。朱天文說這書裡最好的一篇是〈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其實我以為〈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就只是相當精緻的兒女情長;只論故事主旨不論文學方面謀篇技巧的話,我更欣賞〈界線〉、〈奸細〉〈摯敵〉中那種正視自己卑污心理的描述。「在作文裡、畫紙上、言談中,我的父母彷彿不存在。」──因為來自底層的家世讓自己丟臉,所以只好撒謊,「假如小孩變老,是因為撒下生平第一個謊,那麼,我就是在九歲那年變老的。」

  「…有一張照片,我穿著布袋戲風格的俠客披風,束起史豔文的高辮子,抱住他修長的大腿。我們兩個都笑得很大,很開心。那是父女情同父女、父女還沒被離間的日子。小學之前的日子。沒有誰以誰為傲,沒有誰以為誰恥

  我覺得這種追悔式的反省實在是太精彩了。姑且不論這是否是作者的生命經驗,至少我在讀這書時,是真的接觸到了作者想描述的怨悔。就算是不喜歡頹廢男女愛情風味的讀者,這本書也因此值得一讀:那種成長與社會化的失落悲哀,就封存在那時光小徑後的、漸漸隨記憶陳舊腐壞的哀逝童年裡。

2009/12/26

我在這不祥流年用以傾倒關於洞八憤懣的樹穴

  跟大多數同輩朋友比起來,我並非一個標準規格的網路住民。天生的封閉性格加上怕麻煩,沒有噗浪跟臉書帳號、當然也不用推特、yahoo即時通早不知多少年前就沒再登入過、在ptt上也幾乎未曾參與過任何討論。電腦開機後,連上線的通信軟體就只有基本的MSN和Skype。我不需要在網路上的二重(甚至多重)虛擬人格,我就是我。如果我日常中是個木訥寡言有點神經質有時候不定期會耍白痴並且只在有把握時做必需發言的人,那我就沒有必要在那個只要電纜線拔掉就會消失的國家裡做虛擬人生式的角色扮演。或許這是因為我缺乏自信:唯有這麼做,我才能相信自己在堅實的土地上,能夠有真正的生活。總之,我不信任與任何未曾謀面之人的言語交流。

  雖然如此,每次部隊放假我一回家,首先做的幾件事裡一定包含了打開電腦連線上網這個動作:網路之於我們實在太好用,大多數地球上的資訊多可以在那裡面搜尋獲得。對於一個已經習慣於透過網路吸收各路有用無用資訊來自我滿足的人,從生活中抽去它簡直殘忍,徵召令之後的日子就是如此。所幸我們有週休二日,離營的一兩天多少能填補我一些平日的空白──能夠分配利用的休假時間還算寬裕,在洞八開始之前。

  按準則而言,軍人正常例休假時間是週六上午洞八洞洞時,也就是上午八點。而如果單位沒有發生軍紀事件(事故、破壞軍譽的情事),就可以依主官權限實施休假前一日么八榮譽假:在週五下午六點放假走人。對於戶籍地服役的官士兵而言,其實多這一夜少這一晚差別不會太大,但對遠道服役的弟兄來講,那是有實質上需要的路程假。舉例而言,一個家住桃園的國軍弟兄,服役單位卻在花蓮,在有么八假的狀況,他週五晚上離營返家,週六就有一整日的時間可以放鬆安排自己的假期。但若是洞八,他勢必要浪費週六一整個早上的休假時間搭車,搭車,回到家都已近午。隔天週日一樣是兩么收假,週日下午一樣搭車,搭車,返營。休假看似兩天,其實時間都耗在交通往返上了。

  偏偏就是有人會犯軍紀。連坐處分下來,全單位榮譽假取消。於是我們開始洞八的日子。

  或許是因為我不認識也不瞭解那個人,我並不怨怒憎恨那導致罪責的犯過者(雖然,在營區裡可以明顯嗅到,那瀰漫在沈鬱空氣中的濃厚恨意)。其實,我早就料想在當兵期間會有這麼一天發生,只是從沒料想到是這麼突然而令人措手不及。讓我氣惱的是體制本身。為甚麼不能就一人做事一人擔?非得實施毫無道理的連坐法。我以為,這所謂以團體力量約束個人行為的效果有限(而且,「團體的約束力量」我看只是好聽的說法,「群眾暴力」才是這股非道抑制力的本質),反倒是因為同儕壓力對個人精神造成傷害、以及連坐處分對全體心理上的負面影響,更容易導致行為偏差,從而進入一種不斷違紀犯律的惡性循環。絕大多數循規蹈矩的人為何要因為群體中有一人犯上就全體受罰?這跟專制君權時代動不動就連誅九族有何不同?是啊,國家軍隊極端強調倫理和紀律,本就是一種舊時代矯枉過正的思維,階級分明的環境其實跟種姓制度社會別無二致。

  在這當中,即使有諸般違反正義的法則,我也只能接受它,我們也只能接受它──誰叫我只是個基層組織中的一份子。面對早已不合時宜的舊社會面目,沒有政治力量的我們除了逆來順受,還能怎麼辦呢?

2009/12/20

書的封面

【多媒體文字設計】97-1期中作業二:
使用Illustrator製作T恤、音樂專輯封套或書籍封面
      

  Illustrator的使用遠比PhotoShop更加難以上手,往往在基本的使用技巧方面就會遇上瓶頸。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個人錯覺,關於Illustrator的學習跟練習時間(課堂周次)似乎少於PhotoShop。加以軟體使用複雜性的因素,練習所耗去的時間總是多過PhotoShop。練習不足導致學習成效不高,以及關鍵技巧的未能掌握,是我這次習作應該要檢討的。

  指定的作業範圍可以進行T恤、音樂專輯封套或書籍封面的設計。我選擇書籍封面的製作,純粹是依循日常生活經驗的性向。關於服飾,平日個人並未特別要求,且無偏好穿著T恤的習慣,對相關服裝的美感意識薄弱,於是就先跳過;關於音樂專輯,個人對流行音樂毫無敏感度可言,更遑論購買音樂(歌曲)專輯,對於音樂專輯封面的設計可說是毫無概念;幾經衡量,便決定進行書籍封面的製作練習。

  依老師的要求,選擇製作的書籍須為實際存在出版品,並且主觀認為該出版品之封面設計存在重大的美感缺陷(就是說這個封面很醜就對了…)。我另為自己設下一合理限制,就是:選擇製作之書籍須已完整讀完,我以為如此方可使封面設計的內容貼近該書之氛圍(或情境)。依此,我溯回自身的閱讀紀錄,從中找尋符合作業對象條件的出版品。在此過程中,個人深感閱讀經驗的短淺,所能回憶起的閱讀紀錄,多是近一年內讀畢之作品,此概也有好處,畢竟晚近閱讀,印象較清晰。是以我選擇了《蒼蠅王》跟《盲眼刺客》為標的;至於《魯冰花》,則是趁其他課程所需,又再提出溫習,藉此印象,聊以製作,也是第一個習作作品。

  必須坦白的是,我在進行作業時,最初也希望終能就T恤及音樂專輯封面的設計作工,達到較為全面的學習效果。遺憾進行練習及軟題運用上手方面費去我太多時間,終未能達成目標。


設計想法
1.鍾肇政《魯冰花》
中學時候讀過《魯冰花》是遠景1976年出版的。那個時代的書籍封面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設計美感的價值(大多數的出版品皆然,所以也沒有比較或競爭)。近年(2004)遠景又有再版,但封面表現還是不理想,於是憑著對該作品的怨念,我開始第一個書籍封面設計習作。

《魯冰花》實際篇幅不長,以長篇小說而言只能算是一本小書,故預設書背約為1.3cm。並自作主張以「鍾肇政作品集」之一冊形式作成(鍾肇政作品多產,乃列目錄於封底蝴蝶頁為參考),由於《魯冰花》為鍾肇政第一部長篇小說,是以編號01。

作為系列書籍,我以為個別書冊外顯表現應避免強烈突出,所以選擇色調溫暖的底圖。之所以選用花草系的圖片並非為呼應「魯冰花」之題意,純粹是取其蕭瑟帶些悲傷的意象(畢竟圖中花草也非豆科的魯冰花)。封面上作者名以不明顯的白色及小字形式呈現,是為了凸顯以大字及對比底圖顏色高反差色調的黑色字體標題。在此近年,閱讀人口不若從前,真的知道《魯冰花》原著為鍾肇政者不在多數,但1989年的《魯冰花》電影大概是一代人共同的記憶,許多人眼裡,「魯冰花」一詞代表的就是一段埋藏珍重的回憶,所以封面部份標題《魯冰花》是為重點,以大字呈現。

陳揚作曲、鍾肇政填詞、曾淑勤演唱的「魯冰花」電影主題曲傳唱一時,頗具時代意義,在此以活潑的手寫風格字體並透明化,列於封底側,讓時人的記憶於執此書時復生。




2.威廉.高汀《蒼蠅王》(Willeam Golding《Lord of The Flies》)
我大約在今年(2008)九月才讀過了《蒼蠅王》,說實話是十分震撼。雖然不知是否為翻譯窒礙之故,讀來時有不流暢感,但故事的描寫仍相當精彩。其實我覺得這套桂冠1995年出版的「世界文學名著」系列,封面都用作者筆稿以高反差形式襯於深色底色的設計,已算不錯的系列書封表現。但似又有略呆板,且《蒼蠅王》一冊不知為何很不適切的在封面正中下方放上作者威廉.高汀的相片(還方方正正的,不知其所何由…)。至於最早志文出版社於1984年出版的版本,封面套用世界名畫的作法並無突出創意,圖形及文字排列形式也不合時宜,這都符合我作業製作對象的條件。

以桂冠的世界文學名著系列書概念為基礎,封底蝴蝶頁列上了該書系目錄。構想中編號1~50冊書目列編號51以後之名目,至於No.51以後如No.80的《蒼蠅王》則適恰相反,列上No.1~50之名目。

暗紅近黑色底色基調暗喻故事中揭露之人性陰暗趨向暴力的原慾。封面採用簡潔表現,以古典的歌德體英文題上書名及作者(作者名相對之下極小,突出書名),一來是隱示經典文學的崇高價值(呼應名著系列書系),一來是喻含《蒼蠅王》強烈宗教性的象徵。

封面封底側下端分別切含「蒼蠅王」中文標題半邊,除了作為中文標題的提示(畢竟封面僅歌德體英文,不便辨識),猶有象徵蒼蠅王(惡魔、撒旦)罪惡雙翼的形象。封面置入惡魔大圖(在PhotoShop先以遮色片做過完整去背處理)為底呼應書名,大約設定5%透明度做出輪廓浮凸的質感。




3.瑪格麗特.愛特伍《盲眼刺客》(Margaret Atwood《The Blind Assassin》)
今年暑假中讀完了《盲眼刺客》,覺得這部小說寫得真是太好了。故事中的故事中的故事在奇妙的後設中複雜交織,雖然「現實」故事的瑣碎細節有時沉悶,但這些壓抑都在「幻構」故事中得到解放。是一本會看得很累但卻十足引人入勝的小說。可惜的是,天培出版的封面實在難看,圖像雖然符合內容但真的粗糙的可以(而且那個「特價八折」的醜陋標記是怎麼回事?),唯一可取的就只有其書名顏色鮮明而已。這種封面真是讓人失去收藏的慾望。以一本21世紀之後的出版品而言完全不及格。

我以亮紅色的底色基調從刻板意識象徵女性小說,並暗喻愛情、死亡的鮮血、以及與血為伍的刺客。英文書寫的書名與作者名以大字體列於封面側邊,書名選擇帶有油印風格的粗大字體,既表書名,又為裝飾。中文標題以高反差的醒目白色方塊表現,不另列作者中文名破壞整體性。

我在中文標題方塊下將「沒有比理解已逝的人更困難的事 但也沒有比忽略他們更危險的了」宣傳關鍵語作成十字型躺平,象徵刺客(艾麗絲的復仇意識)的匕首,也有「倒下的十字架」的表現意圖,隱喻故事中道德與純潔的消滅。

封面封底背景中大量的書寫筆跡表現象徵書中書的文字。封底蝴蝶頁錄一句書中至關鍵的話語。這句話不只是對書中人物說,也對書外的讀者說,回還往復。封面中以一西方女性側臉涵括半邊明白表示女性在本書中的重要意義(該側臉圖是我在自己電腦圖庫裡找到的蘇菲.瑪索適當的照片,純為學習所用,就侵犯肖像權一事還請多包涵)。



後記
  理想中,《魯冰花》封面應該採用兒童充滿想像力無拘無束用色大膽的圖畫,切合故事中古阿明繪畫的天才表現(最好是故事關鍵畫作【茶蟲】等)。不過大人模仿兒童畫要不矯情實在是太過困難的事,所以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只能捨棄這個想法。

  整體而言,我覺得《魯冰花》封面的製作成品顏色是讓人感覺舒服的,但似乎不如《蒼蠅王》跟《盲眼刺客》兩個設計來得有特色。其實,我本來是覺得《蒼蠅王》的封面設計成品是我這次作業中最滿意的作品──再怎麼說都比原本印行的出版品強上許多吧──可是當我在網路上看到國外一個其他版本的《蒼蠅王》封面,我不禁驚嘆:啊,多麼強烈而充滿力量的封面設計!我真是輸了。我本來也想過在故事中暗喻魔王(邪惡)的「木叉上的豬頭」做文章(其他還有象徵秩序的大海螺、代表理性的眼鏡等象徵物可以發揮),使得封面表現更為切乎故事內容,不過受限於自身功力(不論是繪畫還是設計),最終還是無以實踐。

  《盲眼刺客》故事複雜,內容象徵物繁多,線索多了反而讓人不知道該從何設計起該故事的印象圖像。就是外文版的封面設計也只是一個曼妙女郎的圖畫像而已(不過那封面字型倒是不錯…)。最後我採保守做法,以近兩年普通常見的外文書封面樣式製作,成品倒也算是不過不失吧。


*    *    *   

  平常雖然我是個大而化之的人,但也有在某些方面堅持而固執的時候。例如:關於書的封面。

  對作家而言,所能做的,除了寫好文章以外,往往就是找間擅於包裝行銷的出版社。有時光是封面的好壞就能夠決定一本書的命運。從這點來看,九歌的行銷真的是做不好。他們長久以來堅持的文學出版路線當然值得感佩,看看多少國內作家的起源是九歌文庫就知道了。可是他們在周邊製作上顯得草率:像是那難看的封面,一點都不能刺激讀者的購買慾。《火鳳燎原的午後》,要不是因緣際會,我甚至不會從圖書館把它借出來。大學時上吳明益老師的【多媒體文字設計】課程,老師也說道,他的第一本小說集《本日公休》,九歌出版,初版一刷四千本,賣到現在還沒賣完。雖說華文書在台灣市場本就有限,吳明益的聲名也要到《蝶道》以後才在文學界發顯,但我也覺得那書難賣跟封面有極大的關聯,「從出版社那接到書後,第一次看到那封面我簡直要吐血。」老師是這麼說的:「所以我之後自己的書只自己作封面。」所以我們才有【多媒體文字設計】這課可以修。至少,《加離水邊那麼近》就賣得不錯。說真的,《本日公休》裡面有些故事還蠻有趣的,但封面實在爆醜,除了圖書館之類的地方,大概不會有人想買那麼醜封面的書拿回家擺。

  最近幾年,台灣出版的書封面是越做越好了。或許正因為不景氣,才需要以精美的封面來加強消費者的購買慾,也或許真的是現代人的美感意識增加了。不管怎麼說,對愛書人來說那都是值得高興的事。在我看來,同一本書,台灣的書籍裝幀製作上甚至常比多數歐美的出版品要好(精裝本不計)。歐美的平裝書出版,封面多只強調文字(作者名和書名),加上簡單的幾何圖形、線條和暈色而已,有時不免陷於單調。台灣書的封面製作整體上雖然還及不上日本,但也有半數以上暢銷出版社的出版品可稱良作了。像是大塊、麥田、野人、木馬、漫遊者等等出版社,在這硬體行銷上真的花了很多功夫。書的封面越作越好,也就害我容易被騙:姑且不論內容好壞,光是一個好封面就足以吸引我買一本書了──我相信大概有不少人也是這樣。所以,可見得封面的好壞美醜對一本書的命運有多重要──至少在這個大眾品味似乎有逐漸提昇的時代裡。

  【多媒體文字設計】我的書籍封面習作有三:《魯冰花》、《蒼蠅王》和《盲眼刺客》。現在回過頭來看這一年前的作業,才覺得當時真的沒能做到最好(雖然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如果時間容許的話,我以後還會再做這方面的練習嘗試。

  附帶一題:我昨天才又因為精美的書封設計,而買下了熊谷達也的《邂逅之森》(也不知道內容如何),不禁令人對野人出版社出色的行銷手腕感到害怕。希望這是本好書就是了。

2009/12/19

陳大為《火鳳燎原的午後》的散文、雜文、認真文

  《火鳳燎原》是我特別喜愛的漫畫之一。一兩年前在誠品華文書區會注意到陳大為這本書,也是因為那突出漫畫的書名。拿起來,嗯,封面實在很醜,於是我又把它放回書架去。九歌文庫沒品質的封面總會讓我誤會書裡頭文章內容也會一樣沒品質:我想說,又是本搭暢銷商品順風車的應時之作,就像2012或孫仲瑜話題正夯一樣(想不到《火鳳燎原》竟然也會變成暢銷商品,我好感動)。

  會再想起這本雜文集,並且讀完它,是因為洪範某本現代散文選裡陳大為的入選文給我好印象。那是原收在《流動的身世》一篇,〈茶樓消瘦〉。陳大為作為一個馬來西亞僑民,在言語技法使用上跟台灣作家有明顯的差異,說起來,那更接近於中國大陸某種字正腔圓富有節奏的調性。台灣純文學作家的文字當然也有節奏,但那常是隱微的、詩化的雅正美文,對讀者的情感觸發總非直接,而是間接──隱喻太多、非日常性的修辭過度、求奇、求巧、求詩意,卻造成大眾普通閱讀的障礙。反倒是中國作家的寫作直接不做作,有話就說有屎便放,讀者看來時而痛快時而怵目驚心。或許這跟都市化的程度有關(例如,早期海派文學我也嫌囉哩囉唆,更別說從香港都會中長出來、那西西的矯弄了),從文化大革命走過來的人跟從白色恐怖走過來的人,生命風景顯然有截然差異。致力於鄉土文學創作的台灣作家,其實跟大陸擔綱旗手者(余華、莫言、蘇童之流)風格更接近、跟兵農工路線更相似(不是毛澤東的兵農工,是單純描寫底層人民的兵農工),難怪戡亂時期底余光中要緊張了。

  當初讀到〈茶樓消瘦〉,我真是驚喜:好一篇節奏跌宕有致的精緻散文。動詞形容詞使用上都很新鮮,有趣而不生澀。通篇首尾段落動線分佈,顯然經過了精心的安排,讀之流暢,如說書人祇在耳際娓娓道來,絲毫不覺刻意。在那本散文選裡,名家眾多,但除了本土性格強烈的阿盛──他那讓人不禁莞爾的〈廁所的故事〉、或是具體而微表現獨有生命歷練的廖鴻基──生動刻劃討海人與兇猛旗魚征戰的〈丁挽〉以外,我覺得〈茶樓消瘦〉是其中最好的文章之一。

  所以,我想起了《火鳳燎原的午後》,那本封面很醜,書名也不好的文集,陳大為。

  封面醜也就算了,怎麼說這書名不好呢?我一直都以為(我自以為),一本文集,輯錄作者各路文章,若只是選其中一篇篇名作為書名,實在太過草率,沒有集籍的意義。難道,想一個新名字冠於書前用作統括全書的書名,有那麼困難嗎?就算只叫《XXX自選集》也比以篇名賦書名好多了我覺得。陳大為在後記中說道,之所以〈火鳳燎原的午後〉為書名,因為全書最早完成的篇章是它,最後修訂完成的也是它,故而賦名──這算什麼毫無頭緒的理由。

  既然要讀,也就不管封面和書名,老老實實的讀就是了。這本○七年的文集,一樣展現著陳大為的書寫性格,富有節奏、稍些輕快、話題圍繞著歷史思索與文化觀察,基本上有趣不枯燥。可只看幾篇還好,連著一本看了十四篇,很快就發現作者的某些基本行文策略,其實是有些千篇一律的,讀多了讓人不免感到無聊,一種對制式形式化文字形狀的彈性疲乏。這點正好呼應了他最愛的《火鳳燎原》:這部漫畫在分鏡方面也總有個固定公式,雖然意外性強,但用多了也漸漸失了新鮮感。所幸陳某的三國故事夠精彩,圖畫完成度也高,隨著故事越來越好看人氣也越來越高。但陳大為寫的可不是通俗連載小說哪,當然也沒有插圖,如何擴大自己的格局寫出「不同於自己、但有有自我風格的」文章,我想這是陳大為寫作的挑戰(如果有要繼續寫的話)。

  〈火鳳燎原的午後〉,〈第六代火影〉…,嘿,《火鳳燎原》在脫離中間的混亂期後,現在真的是漸入佳境章章精彩了,可《火影忍者》就是每況愈下,從原本的「良作」落為「普作」,離「劣作」直是不遠。曾經專為其作文的陳大為,大概會覺得很難過吧。這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太捧一部未完結的漫畫,在故事完結之前會發生什麼事,我們永遠難以預料。

  不過我還是會繼續支持《火鳳燎原》,到孫子要燒秋風五丈原給我那天──如果我有孫子的話、如果陳某他畫得到秋風五丈原的話。

2009/12/13

炫學是死因:《大仲馬俱樂部》

  我以後要對出版商的打書廣告詞持極大的保留態度。

  這五到十年間,應該是自從《哈利波特》及《達文西密碼》之後,西方譯介小說在台灣書市便佔了極有利的位置。加上電影改編的推波助瀾,使得這兩類通俗性高的故事取向:奇幻與懸疑小說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在此之前,奇幻雖然有《龍槍》之流的經典DnD系統作品,懸疑驚悚也有麥克.克萊頓和史帝芬.金,可或許因為宣傳有限,且缺乏跨平台的同類型故事作品作全方位推廣,在台灣,那大多是小眾的核心讀者取向。哈利波特熱銷後,連《魔戒》和《那尼亞傳奇》系列這些年代久遠的老經典都可以被挖出來,重新包裝後再推出了(注意,那尼亞的電影遠不如小說精彩。如果覺得它電影糟糕的朋友可以試服小說看看)。於是,許多搶攻書市的類型作品就有了以下之類廣告文宣:

  「泰晤士報暢銷書排行榜唯一打敗過《哈利波特》的小說!」
  「媲美《達文西密碼》,錯綜複雜的懸疑情節和解謎要素讓人喘不過氣來」
  「J.K.蘿琳的接班人,亞馬遜網路書店五星評價」
  「丹.布朗和史帝芬.金一致叫好,小說中的小說」
  ……

  《大仲馬俱樂部》大致也是在這種類型小說書市看好的情況下出版的,要不,這也是作者他十幾年前的書了呢。但真要比較,《達文西密碼》實在是好看多了。雖然它戲劇化的程度直如好萊塢娛樂動作片,最後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結尾安排也是個爛梗,可它真的夠有趣,關於歷史與神秘學的硬知識不多不少剛剛好,敘事節奏明快,反派角色也夠有魅力──這些點《大仲馬俱樂部》都正好相反。書背廣告標語說這是貝雷茲-雷維特最博學的作品,依我之見,那非博學,而是炫學:過多的偏門硬知識充塞在書中,拖累了懸疑小說應有的節奏(而且那些冷門知識還都不一定是對推動劇情或解謎有幫助的)。跟李汝珍《鏡花緣》一樣,除了滿足作者本身的雜學樂趣之外,這些過度的知識堆砌並不能刺激讀者的閱讀慾,沉悶冗長的知識描述只讓人感到疲倦。更不用說書中角色根本都魅力缺缺:作者用以描述主角獵書人柯索的神態,來來去去不是「小白兔般的微笑」,就是「豺狼般的冷笑」,單調。更別說書裡面每個人物沒一個性格是好的,一個個都是在比機車。固定要有的反派角色也根本是個失敗的瘋子,結尾有種落雨收柴的感覺。或許就因為缺乏有魅力的角色來述說,才讓穿插在故事裡的硬知識變得無聊。《戰爭畫師》裡的克羅埃西亞人一個角色張力就遠勝過《大仲馬俱樂部》裡任何人物。

  更糟的是,貝雷茲-雷維特犯了懸疑小說的大忌:他讓主述事件前後失去一致性,違背小說讀者對類型故事的期望。《大仲馬俱樂部》以兩本書為線索相互交織穿插,一是大仲馬的《三劍客》,一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禁忌魔法書《幽暗王國九扇門》,照道理說,這兩大敘事主軸到故事後段應該要有所合流,發現這兩大線索之間的關聯、發現「一個事件真相」,可是最後才知道,大仲馬跟托爾嘉這兩個人兩本書一點關係也沒有,大仲馬俱樂部純粹只是個上流的讀書會,和召喚惡魔完全扯不上邊,想召喚惡魔的只是個跟主述劇情關聯性不太大的胖子!或許作者他就是想跳脫「懸疑故事的線索應該要環環相扣」這樣的形式,可最後只讓讀者覺得自己被作者給耍了,而且不是精彩的擺了一道,是被無聊的擺了一道。

  雖然我覺得《大仲馬俱樂部》並不好,但不代表同個作者的書都不值得一看了。當初之所以會對《大仲馬俱樂部》有興趣,是因為讀過《戰爭畫師》的好印象。也許因為是晚近的作品,創作意識成熟得多,阿圖洛.貝雷茲-雷維特的《戰爭畫師》精彩,情節安排張力驚人,故事更是值得一再反芻思索,是大值得推薦的正典小說。至於《大仲馬俱樂部》,四百多頁的書看了很累,要娛樂不娛樂,要嚴肅也不嚴肅,人生苦短,請把這時間花在其他更值得讀的書上吧。

2009/12/12

暴力就是他生存的手段:《血與骨》


  碳酸飲料雪碧有句經典廣告詞,說:「相信你的直覺,順從你的渴望──喝雪碧。」如果不只有喝糖水這件事,我們生存中每一個行為都依從直覺順服渴望,那我們就會成為像金俊平那樣,只有來自父親的骨和母親的血,而沒有社會的道德與秩序的人。

  《血與骨》(《血と骨》)主角金俊平是在一九二○年代從朝鮮移居日本的韓國人。電影一開始就像很多美國夢電影一樣,整船移民擠在舢舨上,「看到大阪了!」然後船上的人歡呼鼓譟,年輕的金俊平那時野不過十幾二十來歲小伙子一個,劍眉倒插,目光炯炯,面帶自信笑意,彷彿新的希望都在那片新的土地上。但劇中並沒有描述金俊平青年時代的異鄉奮鬥史,也許是因為故事主述者為金俊平的兒子正雄的關係,作兒子的當然不會知道父親年輕時的經歷,所以電影很快的就把焦點放到北野武身上,也就是中年後的金俊平。一切,就從一場強暴開始。

  北野武的金俊平活脫就是暴力的化身。他的元配李英姬(鈴木京香飾)並不情願,卻硬是被他強暴得逞,才不得已委身於他,從此忍受著長達十數年的暴力對待。認真的說,金俊平這個角色除了會使用語言外,根本就是個原始人──強暴逼婚的行為簡直就像人類穴居時代的「搶婚」嘛。再來,極端自我中心的金俊平對於生育也是非常的執著,可是就僅僅是生育而已,我們不知道他為甚麼那麼想生孩子,看起來就只是為生而生,沒有明確目的性。可能只是憑藉著本能,讓他陰莖不斷地鼓脹充血,讓他不斷地去找女人做愛,每次衝撞都是猛烈而瘋狂,像是非得要把種子播撒在女體最深處不可似的。所以當他的情婦清子一直沒能為他生下孩子時,他才會那麼暴怒焦慮,硬是要清子吃下那長滿蛆蟲的生豬肉片。

  那是個變態而有趣的安排:金俊平要強精健體不是喝鱉血吃生蠔,他有個獨門秘方,就是把生豬肉壓罐子裡,待等數日變腐生蛆後再拿來食用,下酒。金俊平生氣清子生不出孩子,認為是她體質的問題,才拿那腐生豬肉蠻餵。可是或許就因為吃了那東西,跑了寄生蟲進去,清子後來才害了腦病,變成癡呆的殘廢。事情發展成如此,金俊平有一段時間還很細心的照料殘廢清子的生活:餵食,擦拭身體,把屎把尿。我看到這裡時還有點感動:畢竟,也是他愛的情婦嘛,這就是患難見真情嗎?但我錯了,那不過是曇花一現的人性微光,就像原始人偶爾也會放過填不飽肚子的老鼠一樣。很快的,金俊平就煩了,他幫清子找了個看護,這看護同時也是他劇中第三個女人。在之後某一天,金俊平用枕頭悶殺了清子,「這樣,以後就輕鬆多了。」他說。

  很難想像現實真有這樣的人。金俊平說要開魚糕工廠就開(龐大的盈餘是惡意剝削壓榨工人們而來),說要放高利貸也就放,要女人脫衣服容不得女人說個不字,一切我行我素,毫不在乎別人。據稱,梁石日的原作是以他的父親為本寫就的類傳記小說,簡直令人難以置信。跟這樣只在乎自己慾望的人一同生活,除了暴力虐待之外精神上的壓力更大,所有在他周遭的人都會蒙受痛苦與災難。正雄的姊姊花子從小跟著母親一起承受著來自父親的暴力,為了及早脫離那暴力的陰影,花子才跟一個她並不愛的男人結婚,但這沒有解除她的苦難,丈夫一樣是個會對她施以暴力的男人,絕望地認識到自己根本無法脫離現世的惡夢後,花子選擇上吊解脫──這第二次自殺行動終於成功,前一次是在金俊平毆打之後,吞了十五顆的老鼠藥,沒死成,於是活下來繼續痛苦。上吊,倒是個保險的死法了,或許花子是這麼想的。

  這部電影在導演的手法和演員表現上都相當出色。主角北野武的演出自然且充滿張力自是不在話下,我更激賞的是導演崔洋一的細心。劇中場景活現了日本韓僑移民區從三○年代到六○年代的變化,電影前半段韓語日語挾用的實況也彷彿重建了那個時代移民生活的尷尬面貌。至於劇中最重要的暴力元素,崔洋一也做了很大的發揮:破窗拆門的扭打鬥毆、赤裸激烈的性愛鏡頭、以及許多極度刺激神經的場景──不只是爬滿蛆虫的腐豬肉片而已,劇中連宰殺整隻豬的過程都沒有經過鏡頭特殊處理的實錄下了:只見那大豬四肢懸綁倒吊,金俊平磨利手頭尖刀就這麼往那豬心窩一刺,拔刀,血柱如泉般湧射出,用一只大盆子裝那整豬的血滿滿一盆,接著,放血完畢的豬隻就由上而下剖開,開始掏出那豬腸,一大團的豬腸和其他內臟,然後割肉,剁碎肉,絞肉,女人負責用手攪拌紅膩膩的肉糜…。心臟比較小顆的人,看完這段後恐怕會好一段時間沒辦法吃豬肉。

  其實,這電影故事本身其實蠻悶的,沒有明顯的高潮,彷彿純粹是段冷酷的歷史紀錄。不過故事最後那充滿寒意的結局,倒讓昏昏沉沉的我一下子清醒了:沒有愛的人的生命,在死後也不會有人哀悼。除了霜雪和土坑以外,別無所有,曾有過的暴力也終將埋葬地底。

  同樣是描述一個以暴力為生存手段的男人,《疤面煞星》(《Scareface》)的主角湯尼.蒙大拿跟金俊平兩人其實有點像,只是湯尼還是有美國夢關於權利與金錢追求的社會性,金俊平比起來顯得更是原始、野蠻。而且,湯尼至少還愛著他的家人:母親和妹妹;金俊平,他誰也不愛,只愛著他自己,道道地地的我愛羅。

12月11日的莒光課

  軍人服役間,每週五都會有莒光課程的安排。透過【莒光園地】電視節目收視,達到政令宣導、精神潛移默化的目的。簡而言之,就是洗腦教育。據我爸說,他民國六十幾七十年左右當兵的時候,所謂的政治作戰被格外重視──大概是因為鑑於中國共產黨當時在心戰和思想滲透上卓有成效的關係吧──所以輔導長的地位非常高,往往在一個單位裡政戰主管的份量可以比單位主官更重。跟那時候的莒光園地比起來,現在的節目製作上顯然是有趣活潑多了。「我們那時候的莒光課啊,就看一個老教授坐在攝影機前,一直唸一直唸一直唸…」輔導長講:「…背景是中華民國領土(秋海棠)──還裝了燈泡會發光──畫面就好像定格在那一樣。」

  現在的莒光園地,內容說起來也挺多元,除了固定單元的「新聞剪影」,輯錄當週的各大軍政新聞外,還有配合各軍部有關紀念日的活動、特別單位的採訪、賴世雄的英語教學、偶一為之的軍歌教唱、模仿綜藝節目的政令宣教橋段(通常是模仿【全民最大黨】)、以及宣導軍紀的情境單元劇。雖然節目內容仍不免有死板肉麻的安排,倒也看得出製作單位的用心良苦(要做給阿兵哥看的電視節目還要給軍方上頭長官批核過,真是為難他們了)。

  我入伍五個多月以來也覺得情境單元劇的製作有明顯的進步。為了吸引年輕士兵的目光,單元劇拍攝手法上有許多較為新潮的作風(像利用插曲來帶出情境氣氛這手法就蠻受用。雖然新潮也不都一定是好的,比方說,跟許多偶像劇一樣過度炫弄無意義的鏡頭技巧等等),劇本雖然有時會有模仿其他影視作品的痕跡,但從諧擬的角度來看也不乏趣味性。只是有個大問題一直都沒能改掉:這些保防單元劇的台詞都太假太生硬了,做作到可笑的地步。這週的單元劇也是,對話內容太不自然。我很想跟腳本說,電視劇跟舞台劇是不一樣的,不一樣啊!舞台劇受限於劇場環境,往往必須透過較日常更誇張一點的言語和動作表現發揮,才能讓景框外的觀眾接收到舞台訊息。可是電視劇利用攝影技術可以捕捉人物與環境的細微變化,進而呈現在觀眾眼前,可說是某種程度上消除了表演者與觀賞者之間的「第四面牆」,所以,除非是慣用罐頭笑聲的情境喜劇、或是創作者有特殊的表現意圖,我認為,劇情類影視作品都應該要求「自然真實」,才不會惹人發噱。莒光園地的保防單元劇就是因為台詞太做作,所以明明就是很嚴肅的對話,我們卻總忍不住大笑。

  台詞以外,導演的場次安排意識也很奇怪。不知道為甚麼,保防單元劇的導演很喜歡作「行動重複」的安排:例如同一句台詞在劇中會有好幾名角色在不同時間點都說過;或者像是用同一個角度同一種分鏡去拍車禍、然後一個單元劇裡面前後類似的車禍事件發生兩三次之類的調度。就算退一萬步,我也不能不說:這根本就是喜劇(搞笑)的技巧啊。這常常讓人在不該笑的時候笑出來,可也沒辦法:導演你幹嘛這樣去處理車禍事件呢?

  我們有沒有可能找現正活躍的、有美感意識的電影或電視劇導演(編劇)來更加提昇保防單元劇的品質呢?不過大概總政治作戰局不會想那麼多吧,他們可是經歷過更枯燥無聊的莒光園地呢,這些老人一定認為我們很幸福了吧。


  然後這週莒光還有龍應台的演講精華剪輯(政戰總局他們認為的精華)。她某場以軍部中央幹部為對象的演講,題目我真的忘了,好像是「現代軍人應具備的特質」之類的。

  作為一個文化運動人士,龍應台一直都很有名。雖然我完全沒讀過她的書(喔,我印象中有讀過她一篇散文:〈一株湖北的竹子〉,感覺還好而已),但也知道她的書在大陸屢屢遭禁,鮮明的民族主義色彩似乎就是她的標籤。好像某朋友說過他讀龍應台的文章會讀到熱淚盈眶(我在這裡本來想用的形容詞是「淚流滿面),可是一想,我該沒有那種會看書看到淚流滿面的同性友人…)。這次在電視上收視她的演講,我在想,是不是她對軍人也沒什麼特別的梗好講的,這演講真的說不上好。她的言語表達當然流暢,可是內容就不怎麼樣了(當然也可能是剪輯的關係,剪掉了什麼重要的發言)。然後其中她有一段說到,軍人都應該要看過〈四郎探母〉、《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跟《世界是平的》,我就想起白鹿轉錄過的這篇文章:

不管什麼場合,談存在主義,就錯不了!/pyridine

  我覺得pyridine下的標題誤會了龍應台的意思:龍應台在那次對醫學生的演講裡,之所以提及卡繆的《瘟疫》,想必要談的並非存在主義,只是單純的鼓勵醫學生去讀那本書,理由的話,其實我覺得上面連結中某位概述故事大綱的無名氏先生說得蠻有道理。龍應台在這裡用了「什麼什麼樣的人應該『必』讀什麼什麼樣的書」當然是很強烈的宣稱,可我看來那只是一種強度比較高的鼓勵或推薦而已。她是一個作家,平日涉獵文學,要推薦什麼書的話當然會是文學作品,跟看不看得起自己沒關係吧?如果她那天是說:「卡繆有一本小說叫做《瘟疫》,我覺得很讚喔,各位準醫生可以找來讀讀看。啊,不過其實讀不讀也都沒什麼關係啦。」這樣還算是推薦嗎?並不是說有很多人「自己喜歡讀的東西,覺得所有人都應該要喜歡」,而是「自己喜歡讀的東西,希望大家也都能喜歡」,這應該是很自然的心理吧?為甚麼會需要承受那麼嚴厲的批判審視呢?

  不過龍應台在公開演講場合裡提到〈四郎探母〉,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了。〈四郎探母〉是什麼?經典京劇段子〈四郎探母〉,說的是大宋楊家將四郎楊宗保歷十年離亂,落根異土改名易姓,為歸鄉探母盡孝,而冒被敵識破誅絕的危險,義無反顧的故事。並不是說這不是個值得看的段子,我的疑慮是:這例子的普遍性實在太低了。要不是我曾讀過一年的國劇,我根本不會知道〈四郎探母〉是殺洨。現代京劇當然做了很多求新求進步的努力,可是看的人還是少數。我很懷疑龍應台講話時,台下那些軍士官兵有幾個人知道〈四郎探母〉到底是什麼鬼。《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可以顧名思義,邱吉爾大概也沒有人不知道;《世界是平的》好歹是前陣子的熱銷書,聽過的人大概也不少,可是〈四郎探母〉…,就算是在推廣傳統藝術的場合,說起這京劇,還是該有些附帶說明吧。我覺得在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盡可能不要提及訊息接收者不清楚的、無法理解的資訊,如果非必要提到這特殊資訊不可,或是真的很想跟別人分享,那就要盡可能清楚地附加說明這項資訊的內容。

  我沒有說龍應台推薦〈四郎探母〉有錯,可是她推薦了這平常大眾不會知道的東西,卻又沒有附加解釋,就是她的不對了。這就像是跟平常沒有在看動畫的人說:「《阿基拉》真是超棒的,你如果沒看過的話,就不會知道科學存在著什麼樣的隱憂、宗教在亂世中的又是有多麼大的力量。」《阿基拉》是很棒很經典沒錯,可是這在今時今日屬於非主流的資訊,要引用,也請話說從頭,不然,就只是自嗨而已。

  我猜龍應台文章寫得好(至少風評如此),可演講方面soso而已。還是她近幾年表現不如從前?我記得某友說過龍應台這幾年的邏輯被外星人綁架了…。

2009/12/6

水餃的滋味

  「以前我來這吃魯雞飯時,這家店的小鬼都還那麼小,趴在那邊長板凳上寫作業,」老哥手一面比出一個大概小學生的高度,一面感慨:「現在你看,他鬍子都冒那麼長了。」

  「人總會老的,無可避免。」我繼續低著頭啜飲餛飩湯,說道:「你看老媽的膝蓋就很清楚了。」

  「嘿…,」哥知道我說的是指什麼,媽從三四年前爬樓梯就不太順,「之前我看過一則統計數據顯示,一般男性平均大約28歲左右才會開始注意到父母的身體狀況…。」

  是喔。是這樣嗎?我沒追問那組奇妙的數據從何而來。哥是以暗喻的方式稱許我孝心可嘉嗎?不,我們都很清楚自己是有某種程度自覺的人,會察覺到爸媽那令人哀逝的老並不特別,但在注意到這個事實後卻沒能付諸行動去關心,彷彿維持在一種冷眼旁觀的狀態──其實,比起因為無知而無所行動,這反而是更大的不孝吧。

  空有自覺真是毫於用處,我想。因為我們實在都太不坦率,面對越是親近朝夕相處的親族,就越是不誠實。孩童的天真與一覽無遺的親暱渴愛都隨青春期一同叛逆而逝。對家人,愛,好像都被喉結梗住般難以發聲。對朋友、情人,這些切身的關心這些字眼都容易被傳達,有時可能不免覺得彆扭,但都不至於消音。然而面對家人時,可能甚至連基本的「謝謝」、「再見」都說不太出口。

  同樣是要回營的一夜,我在駛往花蓮的火車上吃著媽為我準備的水餃,又令我想起自己一條小命是怎麼撿回來的。

  在我大約3~5歲左右,曾經度一場瀕死劫難:起初是不明原因的腹痛,送去給某診所醫生診視,開個止痛藥腸胃藥,也就這麼過了。但之後疼痛不見減輕反而與日俱增的加重痛楚,不知道拖了多久,幾天?幾個禮拜?診所醫生一直不能讓病徵停止。轉送到大醫院去之後已經是病情極危的腹膜炎了,原本,原來只是再尋常不過的盲腸炎而已。

  爸說他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當初那個診斷錯誤的醫師的名字。拜他所賜,大手術的刀痕縫線成為我血肉上再鮮明不過的印痕:深而長直的痕切斷在肚臍下方,橫貫鐵路似的二十公分長,到我今成年之際仍佔了超過三分之一的腰圍。可以想像,當初的執刀手就像表演人體切斷戲法的魔術師一樣,將我身體一半切斷,名符其實的開腸破肚。如果我去混黑道,說不定可以拿這刀疤來嚇唬人,假裝自己是個切過腹的好漢。就像新撰組裡面以寶藏院流槍術有武名的原田左之助一樣,嗆聲:「俺的肚子可是挨過刀子的!」

  即使到了現在,我仍身為當時大病做所留下的後遺症所困擾著。可能超過三分之一的腸子因為爛掉而被割去了,我的消化吸收功能很差,兩三年就要出一回腸胃炎、甚至腸堵塞(嘖,這也是致人於死之症)。可是要說我像父親那樣耿耿於懷嗎?恨嗎?不知道,恐怕沒有吧。那是太小時候的事,我對當時的記憶幾近全無,除了當時身歷其事的其他人告訴我的一些事、我一身病累、和肚子上疤痕一條,剩下的,就只有水餃的滋味。

  水餃。據長輩說,爸簽了手術同意切結書後,要送入手術房之前問我:「想吃什麼東西?」「…水餃…。」幼小的垂死的我勉強回應的答案,就是水餃。其實這生離死別的墔情橋段我也不記得了,可是我的確愛吃水餃。對這食物的偏好就是我、和我的父親母親曾經因為死亡而如此貼近彼此的唯一證據。

  太久都沒能對自己家人展現關心和愛,其結果就是讓沒有理由的、無求償的愛失去信心。當我從與愛人相擁的幸福中體會到這溫暖擁抱的美好同時,我想到:我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對與父親母親的親密接觸感到不成熟的尷尬,繼而笨拙的由中掙脫?我們對於愛人可以一點也不以為恥的要求「抱抱」,透過對愛情的熱切進化成一種成熟而可愛的人,對於父母卻往往冷言冷語妄忘兒時的親暱,退化為一種幼稚可憎的獸。我反省後嘗試去藉由這基本的肢體行動來實踐親愛之情,「抱抱!」和母親這麼說,她是很坦率欣然地接受了,這倒是有些出我意料;父親的反應就如我所想,「你要做什麼?有什麼話要講有什麼要求?」戒備的、懷疑背後動機的態度。這是當然了,平常沒這麼做,突然做了,任何人都會覺得非比尋常吧。我媽那樣例外的坦然(常態而言我覺得這一定是例外),顯示出他有多麼地成熟和有信心,有信心到會相信自己的孩子可以成長為一個──以擁抱傳達說不出口的深情的大人。她瞭解我,瞭解她的骨肉她的血。

  我的父親被名為「生活」的重荷奪去了歲月壓彎了腰。他不是那麼瞭解我,至少不如母親般瞭解的深。可是我還是感激他,我的爸爸的愛。那愛無影無形,作為一種靈視也不可知的記憶,踞伏在我味蕾根部,父愛的滋味就和水餃一樣鮮甜。